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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师2019年秋季《婚姻家庭法》离线考核(包过答案)

时间:2019-10-17 19:11来源:本站作者:点击: 93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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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作业考核
《婚姻家庭法》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简述我国对婚约的态度和处理原则。
2、简述我国离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二、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述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2、论述我国《婚姻法》关于法定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
1、1998年,某地质队工程师高某带7岁儿子高小强与医院医生张某再婚。因职业关系,高某经常不在家,每月给张某寄回生活费60元作为儿子高小强的抚养费。高小强和张某共同生活。2010年,高小强参加工作并且收入不错,同年高某病故。2011年张某退休,因为体弱多病,开支较大,就向高小强要求每月支付赡养费。但是高小强认为,自己虽然从小和张某共同生活,但是抚养费却是由自己父亲负担,因此自己和张某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拒不同意给张某赡养费。根据以上案情,
回答下列问题:
(1).继父母和继子女权利义务关系如何确定?
(2).高某承担抚养费用,张某照看高小强,他们之间的抚养关系是否成立?
(3).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2、王放夫妻年过半百,膝下没有子女,2000年初把同事之女13岁的李丽收为养女,改姓为王丽,办理了收养手续。此后王放夫妇对王丽疼爱有加,抚养培养她直至中专毕业并参加了工作。但王丽对养父母从未有过真正的感情,对两老的生活起居漠不关心,2010年冬天养父王放病重住院期间,她也未尽养女责任,除了探望过一次以外,病人全靠单位派人护理照料。2011年春王放去世后,王丽对年老无依的养母不但未尽赡养义务,反而多次辱骂甚至企图将老人赶出住房。养母孤苦无依,打算变卖与丈夫共有的四间私房,然后投靠亲戚,王丽坚决反对并多方阻挠。养母无奈之中,便向人民法院起诉,她要求:(1)解除与王丽的收养关系,并要王丽补偿收养十年来的抚育费用;(2)确认王丽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房屋变卖后全部收入归她个人所有,以安度晚年。王丽表示:(1)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2)这四间私房中的一半应归她所有,养母无权单方面出卖房屋。
根据上述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养母与王丽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2).养母要求王丽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依法是否予以支持?
(3).王丽对养父的遗产有无继承权?
(4).该四间房屋依法应做如何处理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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