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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放大学24春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100分答案】

时间:2024-06-22 12:52来源:本站作者:点击: 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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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考任务1(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1.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2.在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这一冲突规范中, 侵权行为 系( )。

A.范围

B.系属

C.连接点

D.准据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4.识别的对象是(   )。

A.客观事实

B.冲突规范

C.连接点

D.系属

 

5.在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条规范中, 系属 部分是(   )。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6.( )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A.时际法律冲突

B.人际法律冲突

C.静态法律冲突

D.区际法律冲突

 

7.《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这一规定属于( )。

A.反致

B.公共秩序保留

C.法律规避

D.司法豁免

 

8.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 )中。

A.《巴伐利亚法典》

B.《永徽律》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施行法》

 

9.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 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 这是(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0.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11.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12.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 )。

A.夫妇财产契约的缔结,关于其方式或依据缔结契约国之法律,或依婚姻举行时婚姻当事人各自之本国法,或依婚姻继续中夫妇各自之本国法,均为有效

B.离婚依其原因发生时夫之本国法,但其原因事实非日本法亦认为离婚之原因者,法院不得为离婚之宣告

C.本人与第三人关系中,代理权的存在与范围以及代理人行使或意图行使代理权所产生的效力,应适用代理人为有关行为时其营业所所在地法

D.在任何情况下,外国的法律和法规、一个组织或法人的章程和规定,以及私人间的规定和协议,如果违反公序良俗,在意大利领土上无效

 

13.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

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14.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 )的形式出现的。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惯例法

 

15.( )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16.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

A.鲍富莱蒙离婚案

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福果继承案

D.特鲁弗特继承案

 

17.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 )。

A.区际冲突法的渊源只可能是国内法,而国际私法的渊源还包括国际条约等

B.区际冲突法不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而国际私法必须考虑国际因素

C.公共秩序保留在区际冲突法上的适用没有国际私法上适用广泛

D.在冲突规范结构上,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不一样

 

18.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19.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

A.驳回起诉

B.适用我国法律

C.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适用一般法理

 

20.在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条规范中, 范围 部分是(   )。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21.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 )。

A.一国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B.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

C.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D.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22.识别可以基于以下( )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23.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   )

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类推适用内国法

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D.适用一般法理

E.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4.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

A.法国

B.奥地利

C.德国

D.意大利

 

25.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26.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   )。

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

 

27.国际私法中的( )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A.公共秩序保留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外国法的查明

 

28.广义的反致包括( )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29.实践中( )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A.德国

B.奥地利

C.英国

D.中国台湾地区

 

30.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

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31.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32.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 )。

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

C.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

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33.法律冲突的表现形态可以分为:( )

A.静态冲突

B.动态冲突

C.消极冲突

D.积极冲突

 

34.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 )。

A.冲突规范

B.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D.涉外仲裁程序规范

 

35.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

A.比尔

B.萨维尼

C.毕叶

D.贝斯特里基

 

36.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37.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38.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A.萨维尼

B.孟西尼

C.戴西

D.库克

 

39.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 )。

A.伊拉克

B.荷兰

C.中国

D.瑞士

 

40.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   )

A.《继承法》

B.《票据法》

C.《宪法》

D.《劳动法》

 

 

三、案例分析题(2道题,每题10分,共20分)

 

41.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42.1995年,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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