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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设 计)
题 目:台州市房价与地价关系研究
学习中心:
层 次: 专科起点本科
专 业: 工程管理
年 级: 年 季
学 号:
学 生: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21 年03月20日
当今房价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日益高涨的房价也牵动着越来越多人的神经。住房乃民生之本,住房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习主席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台州虽然作为一个二三线小城市,但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高房价困扰。为了深入了解目前房价和地价的关系,本文就房价与地价的关系问题,从需求和供给两个角度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得出房价高低决定地价高低,地价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房价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决定性的,决定房价的因素是市场需求而不是成本。
关键词:房价;地价;关系
目 录
引 言
2008-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为稳定经济增长、避免房地产市场下滑,政策开始转向刺激住房消费(鼓励购房),推出信贷支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住房贷款利率七折优惠,降低贷款首付至最低两成)、增加保障房供应(4万亿刺激计划)和税收减免政策(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下调至1%,免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出售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本次调控效果显著,2009年房价大涨24.7%。2016年10月至今,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抑制资产价格泡沫”,随后国庆期间各城市密集发布限购、限售、限贷等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
价格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核心,价格关系到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过程的各个环节,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在整个房地产市场化的进程中,价格的合理性影响着房地产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本论文采用理论定性研究、文字叙述与图表说明结合的方法,通过市场调查并且查找相关数据资料以辅助说明。当今房价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日益高涨的房价也牵动着越来越多人的神经。住房乃民生之本,住房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习主席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然而,持续、快速上涨的房价已经远远超出普通百姓所能承受的范围。
《中国统计年鉴》2000~2012年的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房地产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房地产投资在2012年占总固定资产投资的百分比是20.29%,房地产投资总额在2012年达到71803.79亿元,同比2011年增长16.19%,2000~2012年间这一投资总额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4.74%。房地产业对民众生活水平提高,提供社会工作岗位、刺激内需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国务院在2003年出台“18号”文件,在该文件中着重地阐述了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把房地产业列入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台州虽然作为一个二三线小城市,但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高房价困扰。以台州2012年统计年鉴的数据为例,在2012年,台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7511元,商品房均价是13447.38元/平方米,按照公式:房价收入比=(商品房均价×9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计算得到的房价收入比值是10.75,这样的比值,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不仅要倾其家庭成员毕生劳动所得,还必须降低未来消费去支付银行的房贷利息。单一的融资来源、失横的供需结构、过度的非理性投资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房价的上涨愈演愈烈,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为了深入了解目前房价和地价的关系,本文就房价与地价的关系问题,从需求和供给两个角度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得出房价高低决定地价高低,地价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房价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决定性的,决定房价的因素是市场需求而不是成本。
1 房价与地价的构成及影响因素
1.1 房价与地价的内涵
1.1.1 房价的内涵
房价(房地产价格)是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在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即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制。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
房价有三种存在形式:要约价格、成交价格、申报价格。要约价格随市场行情随时波动,成交价格是供需双方博弈后的结果,申报价格是向政府管理部门登记的结果。而广泛使用的房产成交价格往往是申报价格。
1.1.2 地价的内涵
地价是指土地所有者向土地需求者让渡土地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是买卖土地的价格。地价是徒弟经济价值的反映,这主要表现为地租或土地预期经济效益,所以地租是构成土地价格的主体。更为明显的是,在城市土地利用中,土地与土地资本(指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高度融合,现实生活中很难将两者分开。
我国目前由于土地不得买卖,"买卖"(具体称为出让和转让)的是有一定使用期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以人们通常所讲的地价,是出让或都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格,是国家一次性出让若干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其本质是一次性收取的若干年的地租。
1.2 房价与地价的构成
1.2.1 房价的构成
房价(主要指买卖价格)主要是由九项因素构成的:土地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配套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管理费、税费、销售费、利息和利润。
(1)土地取得费用因房地产开发土地取得方式的不同,可以有多种形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的城市熟地,土地取得费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取得的城市熟地,土地取得费即为土地转让费。由于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采用行政划拨的优惠政策,取得土地的费用很低,因而房价相对较低。
(2)前期工程费指房地产开发商委托设计、监理、审计等专业机构进行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施工前期所必须要进行的各项手续性工作所需花费的费用。以上海为例,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招标管理费、勘察设计监理费、代理施工招投标费、建设监理费、建设工程执照费、工程预决算审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用基金、竣工档案保证金、人防费、"三通一平"费、移建拆除费、人防费、绿化费、临时用水用电费、临时占路费等。
(3)配套费是为房地产开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配套而必须投入的费用。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指道路、排污水系统、供电、供水、供气、电话、通讯等设施,当房地产为住宅项目,会花费公建设施配套费。这些设施又可分为"大配套"和"街坊内配套"两种,大配套指开发项目地块以外的,街坊内配套指开发项目的地块以内的。配套费在不同城市的具体名称各不相同。从规范的角度讲,今后大市政配套设施费等公共产品的费用,应逐步改为由城市财政承担。
(4)建筑安装工程费是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而必须向建筑承包商支付的费用,它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其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现场经费(如临时设施费、管理人员工资费、工程排污费等)。间接费主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5)管理费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办公费和人员工资福利费等在某一个项目上的分摊。
(6)销售费指为了进行房地产销售而必然发生的广告宣传费、销售代理费、办公费等。
(8)税金主要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其他相关税等。
(9)利润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应获得的回报。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收入扣除开发经营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成本)以后的余额,以上九项因素反映了中国城市房价构成状况,每一项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影响房价总水平,所以房价是在不断变动中的动态概念,所谓房价的基本稳定也是相对的。